
紅網評論:湖南路橋事件浮現網絡推手惡意炒作的影子
在事實并未清楚的情況下,立即有個別媒體打頭陣進行想當然地“報道”,一些好事的網民也翻出湖南路橋的“舊賬”稱:2007年垮塌的九江大橋、鳳凰大橋,2009年拆除垮塌的株洲紅旗高架橋,都是湖南路橋的責任,更有甚者,曾因路況差、事故多被戲稱為“死亡高速”的深汕高速,也被一些媒體歸為該公司的又一個“豆腐渣工程”。
抹不掉的是“真相”
每一次“橋塌塌”事故發生后,公眾最想求解的就是“真相”。不妨把鏡頭回放一下:
2007年垮塌的湖南鳳凰沱江大橋,國務院調查組權威結論認定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,而不是質量事故,湖南路橋是第二責任單位;
2007年九江大橋被沙船撞擊導致垮塌的部分,是廣東省某施工單位而非湖南路橋承建施工,隨后事故技術安全鑒定勘測組的專家認定,事故發生前九江大橋結構處于安全狀態,發生坍塌與大橋本身的設計和質量沒有關系;
2009年株洲紅旗高架橋拆除垮塌事故,則“是一起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組織管理的建設(拆除)工程,相關部門在組織實施中,安全監管不嚴格,施工方違法違規組織施工,監理方安全監管不到位,從而引起的事故”;
而今年7月15日塌落的錢江三橋南引橋,也不是湖南路橋所建。
至于人們熱議的深汕高速(死亡高速),湖南路橋只是承建了其中的一個標段,而交通事故頻發,與駕駛員的操作、車況以及道路的設計等多方面因素有關。
真相十分清楚的前提下,如此熱炒湖南路橋為哪般?
只要理性分析就不難看出,近日網上熱炒的湖南路橋被網民稱為“塌橋公司”的相關新聞,除了鳳凰沱江大橋是第二責任單位之外,其它都是子虛烏有。
事實上,湖南路橋通過媒體及時進行了回應,稱網民的質疑可以理解,但不實,湖南路橋只對鳳凰沱江大橋負責,網上所列一些“塌橋”并非湖南路橋建造,是個別網友的“誤判”。
路橋行業的人士大多知道,湖南路橋是國內省級路橋企業中的佼佼者,取得過國際林德恩斯大獎、國務院表彰的全國先進企業、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、國家優質工程金獎、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、詹天佑大獎、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100余項國家、省部級獎勵,同時還獲得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。一個路橋施工企業,沒有真正的實力,同時拿到如此多的大獎和最高的施工資質,幾乎不可能。
眼下,一些媒體跟風造勢,借助其特有的話語權,有目的地報道湖南路橋的鳳凰沱江橋“前科”,將所有的塌橋事故責任都往湖南路橋身上“堆”,部分網友受媒體和網絡推手的誤導,對錢江三橋引橋塌落等事故“浮想聯翩”,大有將湖南路橋“妖魔化”之勢,以至連湖南路橋及時發出的“回應”也淹沒在一片質疑聲中,既不理性,也有失公允。
只有客觀分析和調查才能揪出橋梁坍塌的“真兇”
只要了解一點橋梁專業知識的人,就不難知道橋梁坍塌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:既與橋梁的材料、設計、施工等建造方面的因素有關,同時也與后期養護不力、車流量超飽和、超載現象屢禁不止等諸多因素有關。只有綜合考量這些因素,理性思考,才不會被個別不負責的媒體和網絡推手牽著鼻子走,也才不會武斷地將橋梁施工單位湖南路橋封為“塌橋公司”。
事實上,網友關注塌橋事件,更多的是在盯著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。順藤摸瓜、深挖細究,讓相關責任單位、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、政紀和國法的嚴厲懲處,有著廣泛的民意期待,也是工程建設領域反腐的題中要義。
但反腐的前提必須是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,而不是罔顧真相,喧賓奪主,或別有用心地雇傭網絡推手,制造輿論的迷霧,誤導公眾,打壓同行。這既不利于問題的解決、責任的追究,反而會讓某些最應擔責的責任單位和責任官員“逍遙法外”。
湖南路橋也應反?。簽楹沃{言總是盯上你?
于湖南路橋而言,在鳴冤叫屈的同時,也該好好反省一下謠言為什么盯上了自己。如果沒有鳳凰沱江橋的“污點”,沒有那個蒙羞的“前科”,也就不會如此“招蜂引蝶”,惹火燒身。
而如何舉一反三,把壞事變成好事,視質量、安全為耀眼的招牌和名片,以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為恥,把所有的橋梁打造成“橋堅強”,這不僅是湖南路橋的重中之重,也是所有橋梁建設單位的不二之選。如此,即便是網絡推手惡意炒作,即便是“謠言”一時滿天飛,也終會在鐵的事實面前不攻自破!
[稿源:紅網]
[作者:洪評]
[編輯:方天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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