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關于請求長沙市人民政府解決長灰公路有關問題、確保社會穩定的緊急報告
關于請求解決長灰公路有關問題、確保社會穩定的緊急報告
長沙市人民政府:
省、市重點工程長沙-花明樓-灰湯-韶山旅游公路(簡稱“長灰公路”),自2006年12月開工建設以來,由于投資方虛假出資和抽逃建設資金,致使項目建設資金嚴重短缺,造成工程停工長達一年多時間,誘發大量不穩定因素;寧鄉縣政府作為本項目招商引資的主體,個別領導在監管失職、犯有行政不作為過失情況下,面臨矛盾,不是實事求是、以人為本、積極和諧解決問題,而是在長灰公路業主與我司合同未解除,前期未清算、欠款未支付的情況下,采用簡單粗暴方式擬強行肢解工程,另行非法組織施工隊上路施工,這將激化矛盾,引發大規模群體惡性沖突事件,嚴重危及社會穩定。
本著誠信、負責的態度,為解決糾紛,湖南路橋建設集團公司(簡稱“省路橋”)現將有關事項及請求報告如下,懇請市政府理解、支持,切實督促有關方面妥善解決問題。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長灰公路全長58公里,路幅寬24.5米,一級公路標準,是省會連接偉人故里花明樓和韶山的紅色旅游公路。國家、省市領導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。2004年經寧鄉縣政府招商引資,由民營企業湖南長花灰韶旅游公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(簡稱“長灰公司”)投資,省路橋承建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問題
項目建設資金嚴重短缺,長灰公司存在虛假出資、抽逃建設資金的不法行為,誘發大量不穩定因素。
1、長灰公路自2006年12月開工以來,因資金不足及征地拆遷、施工環境的影響,嚴重拖累工程進度,至2007年11月被迫全面停工。停工一年多來,沿線道路、水系破壞,水土流失,農田荒廢,村民生產、生活極為不便。如不加快復工將嚴重影響一方和諧、穩定,損害長沙形象。
2、為加快長灰公路建設,我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,業主長灰公司違約累計拖欠我司各種款項一億多元,致使無法支付職工、民工工資和各種材料、設備等款項。停工期間,我司為確保穩定作出了許多貢獻和巨大的犧牲。但因歷時過長,現我司已無力自行解決如此龐大的民工工資和債務,穩定工作迫在眉睫。
三、請求事項
籌措資金,加快復工,才能促進和諧。當前擴大內需政策有利于長灰公路復工建設,寧鄉縣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。但復工建設必須依法依規解決前期遺留問題。
1、長灰項目停工是長灰公司資金不到位引發的,寧鄉縣政府應立即停止非法組織施工隊上路施工的違法行為,避免大規模群體惡性沖突事件的發生。復工前長灰公司(或新的業主單位)應與我司協商,將前期問題砍結、所做工程進行結算,在支付部分工程款項、并簽訂書面協議后,我司可以按協議及時復工,并迅速掀起施工新高潮。
2、長灰公司或新的業主單位在與我司書面結算、退回我司4000萬元現金保證金、并支付部分工程款項和全部民工工資后、協商一致簽訂善后協議后,亦可以另行招標選擇其他隊伍上路施工,我司將積極予以支持配合。
3、春節在即,長灰項目如不先支付6000萬元的資金,我司將無力應對民工工資、材料、設備及銀行利息等款項,無法確保穩定。特懇請市政府督促寧鄉縣政府、長灰公司等相關單位設法先行支付我司6000萬元,以確保穩定。我司一定積極支持配合,妥善解決長灰項目有關問題,為長沙和諧穩定、建設發展貢獻力量。
特此報告。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主題詞:項目管理 長灰公路 穩定問題 緊急報告
報:省人民政府、省紀委、省監察廳、省優化發展環境辦公室、省交通廳、省國資委、省穩定辦、陳潤兒書記、張劍飛市長
抄送:寧鄉縣人民政府、長灰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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